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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文章,給這個只知鬥爭的社會,關於人性的反思

    達爾文也不同意的演化論 〈中時〉

潘震澤
  今年二月十二日,是歐美兩位偉人的兩百歲誕辰紀念日:一是取消黑奴制度的美國總統林肯,另一是解放人類思想的達爾文。由於美國今年選出了有史以來第一位黑人總統,因此紀念林肯的活動也特別多;相形之下,達爾文就遜色些,比起前幾年慶祝愛因斯坦發表相對論一百周年的熱度,似乎還有所不如。就其緣由,自然與達爾文提出的演化論有關(今年也是演化論問世一百五十周年)。

  其實生物會一代代逐漸演化的觀念,並非達爾文首創;物種的起源,困擾過之前許多世代的思想家,被稱為「祕中之祕」。達爾文的偉大之處,是他提出了演化的可能機制:自然選擇(natural selection,習稱「天擇」)。天擇的產生有幾個先決條件:一是物種內個體差異的存在,二是生存的壓力。越能適應環境而生存下來的個體,就越有機會繁衍更多後代,把己身具有優勢的特質給遺傳下去。經由這樣的機制,物種會更適應當下的環境,也就有可能產生新種。

  達爾文這個想法既簡單又有力,讓許多人讚美之餘,也嘆息自己為什麼就沒想到。然而,演化論卻也極容易遭到誤解,譬如與達爾文同時代的史賓塞就提出了「適者生存」的口號,幾乎成了「天擇」的同義詞;至於「適者」,則經常與「強者」畫上等號。演化論傳到中國後,由於清末國勢積弱,為了救亡圖存,譯者嚴復又加上了「物競天擇、優勝劣敗」八字,等於給弱肉強食者背書,而忘了老子「弱之勝強、柔之勝剛」的道理。

  對國人而言,另一個造成對演化論的誤解,是evolution一詞沿用日譯為「進化」,讓人望文生義,以為生物的改變,一定是朝「進步」的方向而去。因此,進化的想法,讓許多人對於心目中的「弱者」,少了同情之心;對於自利損人的「厚黑」之舉,也自得而不慚。這些都是誤讀演化論造成的不幸。

  當然,達爾文對物種起源的解釋,與基督宗教的教義,有基本的不相容點,更是演化論飽受誤解及攻擊的主要原因。在這一點,包括前任教宗在內的許多信仰中人,都提出信仰與演化的科學證據可以互不衝突的說法,表現出理性的態度,但還是有許多基本教義派無視演化學問世一百五十年來,累積的堅實證據,仍以經書章句為本,是可怪也。

  在地球變得「更平更熱」的今日,我們紀念達爾文以及他的演化學說,就不能再曲意誤解演化的真諦。對生物的生存而言,自利與利人、合作與競爭同等重要;同舟共濟自是群體生物演化出來共度難關的本事,我等不可或忘。(作者為生理學教授,科普作家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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