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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很排斥翻唱歌曲,覺得很容易失去原唱的味道;前幾年歌壇的生態,處處是將外語歌曲翻成中文,創作雖非沒有、但很少像周杰倫的受歡迎;有些歌迷看不下去,就在網路上撻伐,將時常翻唱的藝人污名化,看在眼裡又覺得太過頭了些。
我個人喜愛聽創作,不過倒沒有特別反對翻唱,因為有些經典的歌曲在翻唱後,不但被賦予新的感受、也吸引新生代認識它們;像「但願人長久」本來是蘇東坡的文學大作,鄧麗君的歌喉讓它變成易學易記的歌曲,王菲重新唱過後...到現在都還聽得到。
翻唱絕對不是什麼罪,只是要到什麼時候,我們的創作會以別國的語言,在他鄉傳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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