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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讀到美國作家惠特曼的散文,談到美國南北內戰時代慘烈的殺戮;他毫不掩飾地描寫,字裡行間處處令人怵目驚心,甚至難以想像他是那本《草葉集》的作者。
因為對政治認知的經驗,我非常討厭談戰爭與悲情;而之所以厭惡,或許原因之一乃是從前有很多人,總是拿他們當年生長於那個大時代的辛酸來對比當代的幸福,卻無視現代人之苦悶的態度,讓我覺得傲慢、而大感氣憤,我想生長在這二三十年的台灣人,應該是不難體會我的怒火吧!
而現在仔細想想,覺得談戰爭或悲情的意義應該是記取教訓、確保不會歷史重演,而非以之為停滯不求社會進步的藉口。坦白地說,我極厭惡社會上,一味上綱要知足的論調;而長年如此的風氣,終究在去年野草莓靜坐時,從有識者的反省,證明了其荒謬之處,算是遲來的公道吧?
其實要談這些可以,然而顧及現代人的感受,也是吾人不得不做的功課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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